而且不得不说这个城市比我的老家平静的多,在这里三个月,我居然从没有遇到过一次黑帮火并,也没有遇到劫持电视台的炸弹犯,更没有遇到因被情所困而使用珍珠项链杀人的体操队员……
这是一个和平的城市。
当然,我还是继续做着我的老本行。
欸,工作……人总是要工作的。
不过,我不得不说。
如果说我的老家像是一个洗衣机,时不时发出轰鸣;那这个地方就是一条看似静谧其实暗藏漩涡的河流。
具体体现在……这个城市不愁任务,随便登上暗网,就能看见一堆活儿。
我的代号被称作“园丁”,是因为我一向以“有仪式感”的杀人手法杀人,比如用血在墙上画朵玫瑰,或者把尸体摆成祈祷的姿势之类。在我老家的时候,我几乎次次都能上报纸,然后犯罪现场会被封锁,会有一群专家来侧写我的心理状态。
听说他们已经侧写出了我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心理变态:喜欢高调、童年受过创伤、恋母……啧,忘记弗洛伊德吧,你们这些心理学家。
总之,我摆弄现场,我享受侧写,直到我来了这里。
三个月前,第一个任务。目标是个走私犯,住在码头区一栋旧公寓里,我悄无声息杀死了他,然后将犯罪现场布置的非常艺术,是蓝闪蝶主题的,我以为第二天我就能从报纸上看见与我有关的消息,可第二天没有。第三天也没有。我翻遍了所有报纸,连“警方接到报案”之类的短讯都没有。
仿佛那间公寓里什么也没发生。
我偷偷返回那公寓……却发现那公寓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所有的曾溅了血的物件都干净无比,所有被他移动过的东西都原封不动的立在它们应该在的位置。
我甚至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也许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杀人的梦,其实我并没有杀死任务对象?我记得任务对象正是被他杀死在客厅,他喉管上的血如泉水涌流,湿润了客厅上铺着的那块地毯。
哦,瞧这块缠花的地毯,它现在看起来是这么整洁漂亮,好像从来没有浸过血。
我看着地毯愣了一会儿,这时,老板却把这件任务的尾款打到了自己手机上,顺带来的还有一条短信。
“园丁,你做的很好。”
钱不会骗人。
那就是现场被处理了,处理得如此彻底,不留一丝痕迹,没有人会相信这个整洁干净的公寓里刚发生过一起凶杀案,房主就死在客厅里。
一个人的身影,就这样慢慢浮出水面,通过一些不那么合法的手段,我拿到了一些模糊的监控片段、几张匆匆拍下的背影。
我开始观察他。远远的观察他,因为我担心他会意识到我在观察他。
就这样,整整三个月过去了。
我感叹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丝不苟、近乎刻板的人。
他每天(或者说每个工作日)都穿同样的深蓝色工装。开一辆最大众的黑色轿车。自己做饭,偶尔点外卖。最常买的蔬菜是土豆胡萝卜,最常买的饮料是啤酒,他每周三会在华人街老陈记里买一份红油猪脑,他打扫犯罪现场的速度很快,无论场地多大,打扫难度有多难,都会在一个小时内做完。
……他破坏了自己的艺术,让警察看不见这一幕,让自己的艺术没法被印到报纸上。
于是我翻到了他的房间里,打算用枪吓唬吓唬他,让他不要再做这样的工作,否则就要他好看。但他说的很有道理,清洁掉他的艺术作品并不是他的错,毕竟园丁和清洁工都需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