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赵姨娘如何发疯,她的意愿再也没有人在意。只是她到底是探春与贾环的生母,只能是拘着她在屋子里,吃喝伺候好罢了,再多的也没有了。
不然还能如何呢?那是丢也丢不得,骂也骂不醒,只能这样别扭地处着吧。
三天後,府城有名绣楼也送来了改制好的精致大气的凤冠霞帔。探春抚摸着这套嫁衣,并不觉得委屈。因为也是安云桐亲自去请绣楼的老板,务必在今日赶制出来的。对于安云桐的用心,探春只有感激。毕竟探春与贾环身无长物。当初在京城受赠于王熙凤的那套房子也没有卖掉,贾环坚决给了探春做嫁妆。他说,他才八岁点,有的时间去挣银子。
安云桐拿了二百多两银子,黛玉与安云禾也分别拿了五十两来,让安云桐置办了颇为简易的嫁妆:
大床一张,小床三张,还有棉被一共八床,枕套把套丶被套子各八件,丝绸两匹,棉布两匹,帐子四件,两套银头面,两套珍珠红玛瑙头面,春夏秋冬衣裳丶鞋袜各两套,碗碟各十件,筷子十双,锅铲勺子一对,铁锅两个,瓦罐两只,木盆两只,浴桶一只,还有桌椅丶柜子与梳妆台等等。另外给探春留了一百两银子做压箱银子。
此外,安云桐额外添妆送了一对金镯子,黛玉送的一对金簪子,安云禾送的两对金耳环,还有第五长清与周凛丶安云谦他们送的添妆银子各二十两。就连才出现的第五燕齐,也给添了四十两银子。
如此,虽算不得上等的嫁妆,可也是中等人家能给出的嫁妆了。毕竟探春此时身份尴尬,她与弟弟还有赵姨娘都没钱。本来也有资格给她置办嫁妆的王熙凤这一房又不在,只好是安云桐以姐姐的身份来操办婚礼。这其中的银钱,都是安云桐个人出的。
想到自己的私房银子又少了三百两,安云桐虽然心疼,却也放得下。既然已经接手探春这个烫山芋,就只能是帮人帮到底。
这些都被探春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这不是亲姐,胜似亲姐啊。先是救她出泥潭,再是给她找了好人家,算得上救了她两次。如此大恩,今生恐怕都还不完呢。
她哭着从府衙嫁出去,在拜别长辈的时候,第五燕齐不肯接受,“我啥事也没干,担不得这份大礼。”
最後是第五长清与安云桐以父母官以及姐夫丶姐姐的身份受了探春一拜。
“多谢姐姐与大人!大人与姐姐大恩,探春没齿难忘,以後我就是你们的亲妹子。要有什麽需要我做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好好,不说这些。以後你与舒校尉好生过日子,争取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就什麽都值得!”安云桐笑着扶起她。做了那麽多,能被记住并感恩,总归是开心的啊。“舒校尉以後也要好好爱护探春。”言下之意就是先前定好的,等探春长大成人了再行房。不然安云桐可不放过他。
舒谌自当应下,多少日子都过去了,还差未来的几年吗?只等她进门,他就要把她养得白白胖胖丶无忧无虑。
因为贾环年幼,背不了探春。一边的舒谌当即一把将她抱到花轿上。
赵姨娘此时被丫鬟扶着,因着木已成舟,安云桐又给探春置办了嫁妆丶家当,她反对也只是被儿女厌弃,只好是哭着送探春离开。只希望她以後把日子过好。
府城的百姓看着热闹,同时也感叹郡守夫妇俩宽厚仁慈,一个关系远的不得了的亲戚闺女呢,他们都能出银子置办了这等嫁妆,就算是某些人家的亲生父母也做不到,更别说是哥嫂了。
有些人也更加羡慕舒谌,拼什麽他能娶到这样好的姑娘?
有人说凭脸,有人说凭他本事。
只不过这些都是大家的议论,探春与舒谌都不在意便是。因为让他们走在一起的,是品行。若是他人品低劣,探春宁死不屈。若是探春人品差,舒谌也不敢靠近她啊。
将探春送到新房,掀开盖头後,两人就行了合卺礼。因着喝了合卺酒,舒谌的脸似乎很红,轻声安慰探春不要怕,“你在这里等着,待会我给你送一碗热热的汤面来。”
饥肠辘辘的探春,听着汤面两字就更觉得饿了,便也轻声点头说好。
很快,面条送来,“你先吃着,我去给宾客敬酒了。你累了就歇着啊。”
“好。”探春小声地回道,又迎着他的灼灼目光,“你也别喝太多酒了。要是要是喝多了,就装醉酒吧。”
“好,就听你的。”
探春吃了面,又更衣後,才得空看这新房。
约莫过了一个时辰,舒谌才被人送回新房来。
因着探春年纪小,大家也不好起哄闹洞房,只是嘻嘻哈哈地送了人後,就又跑出去喝酒去。
等人离开後,舒谌才睁开眼。
探春见着了,微微睁大眼,随後抿嘴一笑,原来真的装醉酒了,“我给你倒一杯解酒茶来。”
“好,多谢探,不,三妹妹。”三妹妹是最合宜的称呼了。
探春红了脸,觉得杯子太小,就倒了一碗解酒茶来,“快,快些喝了。”
舒谌一饮而尽,随後看着探春笑道:“三妹妹可有字了?”
若是老丈人此前给她取了字……若是没有,他的机会就来了。
探春眼神一暗,随即又欢喜起来,“还没呢。”你要帮我取字了。
舒谌看懂她的意思了,握着她的手道:“我可想了很久的,以後三妹妹的表字就叫昭韵,如何?”
探春闻言,只觉得心里酸酸甜甜的,“这有什麽出处吗?”
“嗯!昭节丶韵节都是说春天万物复苏又美如画的。我在眼里,你也是我生命中的春天。”而且她的名字里可是有春字呢。探而得春,方为美好。
“不害臊!”探春嗔怪,但还是忍着羞意看着他,“我喜欢。谢谢谌哥。”
“我也喜欢你这麽喊我。”舒谌握住她的手,笑得像个傻子,她喜欢他取的表字,他也喜欢她喊他谌哥。
他们果真是天生的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