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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少爷只写了一句话,我是‘布莱恩-西多-兰开斯特-布雷奇’,把老师气得再没有来过。修利翻起别人的黑料,如数家珍,意犹未尽,洋洋洒洒把brian以前是如何对付家庭教师的把戏都教给对方。布莱恩-西多-兰开斯特-布雷奇阴森森地投下目光:“泄露主人机密,我可以把你关进地牢。”修利紧张地吞咽一口,眼睛手快锁了屏,“没,没有,您看错了!”“哦?是吗?”brian意有所指,“不是外面的人?”修利脑袋晃得像个滚动的皮球,“绝对不是,我怎么会认识外面的人,绝对没有。”就在东翼住着呢,怎么是外人?!brian抬腿坐上接驳车后座,白色小车在辽阔的草坪上像一粒芝麻。秋风吹得他打了个喷嚏,修利后背一紧,完了,出来之前他光顾着用番茄酱画画了,没给少爷带外套。他反应迅速,使出一招转移大法:“贝克先生在小镇赛马比赛得了一块上好的白色狐皮,说要送给您做衣服呢。”brian挑眉:“倒是很久没见贝克舅舅了,可我喜欢黑色的。”“结婚您肯定要穿白色的啊。”brian:转移大法实测有效,一直到主楼前brian都没有念叨自己忘记戴外套的事情。修利喜上眉梢,正准备开着小车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下一秒一只手伸到眼皮下。“你的手机给我。”修利:?brian:“我给你买的,这叫物归原主。”“可您已经送给我了。”而且旧手机也没还给我!修利双手握住新手机,往后退半步。“庄园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庄园主骄傲地夺过手机,胜利者模样向修利挥挥手。新入职的家庭教师准时推开图书馆的门,她给brian带了一本新书—《三只小猪》。brian翻了两页就阖上,一闭眼,密密麻麻的中文在脑子里乱飞。他努力回想自己精通的6国语言,想不通中文为什么这么难学,更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浪费每周宝贵的三小时学习中文。中文老师离开前列了一张书单,每一本都是密密麻麻的汉字。brian捂住额头扔到一边,转头盯着写了一半儿的邮件,换了一封全新的内容。新的客人-2每年的赛马都是布雷奇家族赞助的。今年比赛已经落下帷幕,但小镇居民的热情仍然高涨,市集的摊位上充满了赛马元素。加利安的车经过,瞥了一眼高挂的展示奖品皱了眉。他的秘书第一次来贝加,眼睛黏在窗外。得奖者的名字和比赛照片被挂在最显眼的位置。男人戴一顶宽边牛仔帽,边缘上翘,深蓝色的牛仔长裤,裤腿塞进高筒皮靴里,左手搭着马鞍,右手拽着缰绳。摄影师抓拍技术很棒,帽檐下黑色发丝被吹起来几缕,露出极淡笑意的眼角,中和硬朗的牛仔造型。小镇居民出来游玩,车速快不起来,秘书仔细辨认了得奖者:“贝克-古德?”他看向后座专心看文件的男人,惊讶的问:“是路易斯家族的贝克先生吗?”“他已经连续5年都是第一名了,真厉害。”brian也这么说。他作为庄园主和活动资助人,镇长提交比赛相关资料,经由他签字后才能正式生效。比赛的琐事自有办公室处理,每年签字,拍照,只是为了纪念马术这一项自中世纪后被英国贵族发扬起来的传统体育活动。加利安回来晚了,在小起居室吃晚餐,舅甥情分被婚姻理论消磨殆尽,加利安阴阳怪气的说:“布雷奇不能培养自己的冠军吗?”布雷奇赞助的比赛,年年得奖的都是路易斯的男人。“whatdoesitatter严格来说,贝克-路易斯也是我的舅舅。”在自己喜欢的运动上,brian倒没必要死磕家族荣耀。哈帝太太最新研发的朗姆酒栗子蛋糕味道不错,加利安多吃了两勺,随口问:“听说你的婚礼也邀请了他,布雷奇家族的人缘差到需要nobody充数了吗?”按照贵族传统,婚礼的各个重要环节由新人各自家族的男宾负责,一是为了体现对新人的重视,二是在宾客面前彰显家族和睦。继承权尚未落幕,布雷奇家族可担任重要环节的男宾选择不多。brian有仇必报:“如果尊贵的加利安伯爵先生脚下的皮鞋能落在红毯之外的地方,或许可以。”加利安在登上私人飞机悬梯之前收到brian提前派人去接贝克来庄园,盛情款待的消息。原本松弛的下颌线瞬间绷紧,目光在通报消息的二助脸上狠狠的扫过。二助在角落一阵后怕,悄悄问首席秘书:“老板跟布雷奇先生吵架了?”“没有,他只是不爽布莱恩少爷安排贝克先生提前来贝加,他们俩会提前碰面。”“哦,那老板为什么这么讨厌贝克先生?”同一个姓氏,一个在权利顶端,一个是快要被家族抛弃的末流,八杆子打不着。首席秘书瞥了一眼正在开视频会的加利安,打开手机,轻轻敲下几个字:贝克曾经强了加利安先生的未婚妻。晚餐后,brian一个人在河岸边散步。长而宽的河流,两岸树影婆娑。往西有一条小路,上一任庄园的主人有小孩,岔路口竖着一块提示牌。他裹紧斗篷,一路沉思,再抬头,不知怎么走到东翼前的空地。楼前的木椅落满灰尘,brian不可能坐在这儿休息,他有点累,想让仆人来接自己。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修利的手机。brian:他站在光秃秃的楼前,尴尬又疲惫,突然一楼的窗户被吹的响动,他一个闪身,像受惊的小鹌鹑。brian背靠着粗壮的树干,后知后觉刚才躲避某人的样子有多滑稽,实际上对方根本没有出现。他受不了自己愚蠢的行为,必须赶紧叫人来接。一条新邮件进来。【我学完了,今天的栗子蛋糕很好吃,是哈帝太太自创的吗?(竖大拇指)】林苟好像很喜欢某些具有强烈气味的食品。或许因为brian本身的记忆力就很好,在短短一周的时间里,他无法控制自己极强的记忆力胡乱发挥作用。比如,林苟更喜欢胡椒味偏重的蛤蜊辣汤,喜欢社会学而非地理学,会在每周固定时间摄取很多蛋白质。周二和四有团队球类运动,这学期他选择橄榄球,担任外接手。林苟很擅长选择跑动路线,可惜力量不如同班的史蒂夫。brian看过史蒂夫的个人资料,15岁青春期男生的介绍乏善可陈,值得注意的是他的父亲有一家小型食品运输公司。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这家公司的车队经过贝加镇都需要绕行。收件箱里躺着48封邮件,某个凌晨,brian站在窗边把与林苟无关的邮件都删了。一定是修利之前的工作太清闲,以至于无关紧要的邮件删到brian脸颊被吹的发痛才删完。话说回来,林苟并不是经常分享日常的性格,这种突然改变的分享习惯,背后原因也许是,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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