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秉着宁缺毋滥的想法,统统拒绝了。
再等等,好剧本一定会找上门来的。
权至龙之前心动的房子,托人打听后,还是决定买下来。
不过在买之前,还是要带着自家女朋友去看看,要是她不喜欢,这房子不买也不是不行。
林半月对自己的居住环境没有多高的要求,她的标准就是能住、方便就行。
不然,她也不会住了这么久的拎包入住型公寓。
两人虽然在房子上想法不同,可林半月觉得,听自家男朋友的没错!
他比她考虑得多,一定能规划好一切的。
在陪权至龙看过房子后,几乎是当场就签订了购房合同。
而且房子还挂在了她的名下,手续很麻烦,不过权至龙全权包揽了一切。
起初,她还不同意,他们还没结婚呢,就把房子挂在她名下,多少有些不合适。
可权至龙却异常坚持,说什么都要写她的名字。
这让林半月想起了闲置在她手里的卡,同样是权至龙的,可她还一次都没用过。
这下倒好,卡没用,倒是先收了房子,似乎自己不嫁,真的很难收场……
难道这就是自家男朋友的小心思?
可收都收了,能怎么办,还是抓紧带他‘登堂入室’吧。
回老宅这件事,要提上日程了。
毕竟,要是自家爷爷在他们公开后,才知道她男朋友的,估计她又要挨骂了。
还是别搞先斩后奏那套了,老爷子承受不住,她这个小身板也承受不住。
林半月规划着老宅的日程,权至龙则开始了入伍流程。
最先要解决的就是纹身问题,他身上大大小小的纹身数不胜数,要想全部洗掉根本不可能。
可完全不洗,又会遭人诟病,他权衡一番后,决定洗掉一部分。
于是,林半月就发现,自家男朋友最近总是只穿一条短裤,在镜子面前‘臭美’。
这奇怪的行为,引得她好奇不已。
“oppa最近怎么总是照镜子?”
“身上的纹身太多了,不知道该怎么洗。”权至龙纠结地在肋间和锁骨上比量着,要是洗的话,上半身应该没那么痛。
“为什么要洗掉,明明是受了罪纹上去的。”她对南韩的兵役还算有所了解,像男艺人身上有纹身的情况,可以酌情处理。
即使不洗,也不会影响什么。
“要做就要做好,oppa什么时候敷衍过?”就算是其他人避之不及的兵役,他也没想过逃避,而且他还申请了条件最艰苦的白骨部队。
听他如此说,林半月也不好劝说了,自家男朋友不管何时,都是个要强的人,不会允许自己混日子!
这点跟她在某种程度上很像,她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