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循戴上头盔,出发前,他回想谭进对他说的这句话,觉得这位谭大少似乎也并不是那麽讨厌。
路循对谭进的认知,就是一不差钱的富二代,还是一无所事事,自命不凡,很能折腾的富二代。这晚从车上飞出去後,谭进的表现却出乎他的意料,本来以为他就是一娇滴滴的大少爷,令他没想到的是,全程谭进居然哼都没哼一声,最後还礼貌地跟他道了谢。
他不知道的是,谭进心里绷着一股气呢,就是无论怎麽样,都不能在路循面前丢人,不能输了比赛还输气势,引用古人的一句话,输人不输阵呐。
谭进没敢把进医院的事告诉谭振华,要是让他知道了,非拆了他的车不可。
在家休整了三天,谭进感觉恢复得差不多了,便去猪头的网吧打游戏。
“最近忙啥呢,这麽久没来?”猪头熟稔地插了奶茶吸管,递到谭进面前。猪头店的隔壁就是一网红奶茶店,谭进自小喜欢甜食,所以每次他来,猪头都会给他买上一杯。
“别提了,前两天刚进了趟医院。”
这时,一个眉眼弯弯,穿着雪纺连衣裙的小姑娘走进了包厢,声音清脆悦耳:“陈胜,今天我们去湖东吃饭吧,那边新开了家火锅店。”边说边把一只泡椒凤爪塞进了猪头嘴里。
猪头满意地吮了凤爪,手勾过姑娘的肩膀给谭进介绍:“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吴小迎,我女朋友。”
“可以啊你,这麽快就有女朋友了,还长得这麽漂亮。”谭进将目光从电脑屏幕上挪开,咧开嘴朝那姑娘笑了一下。他说的也不完全是客套话,猪头女朋友确实长得还可以,至少从外形上来看,猪头能找到这麽漂亮的女朋友可以烧高香了。
猪头又给姑娘介绍了一下谭进:“这是谭进,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
姑娘看着谭进,大方地跟他打了声招呼:“你好。”然後又拿了块凤爪塞到猪头嘴里。
猪头不知羞地一边将凤爪吞了,一边冲着小迎嘿嘿傻乐,小迎戳了戳他的脑袋,不客气地骂了句傻子,语气却满是娇嗔。
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恋爱的酸臭味,谭进嗅着觉得腻得慌。
等小迎出去後,谭进叹了口气,猪头挑了挑眉:“怎麽,谭小爷见我们郎情妾意,寻思着自己孤家寡人一个,觉得寂寞空虚冷了?”
谭进的桃花眼一挑,瞟了猪头一眼,痞痞地笑道:“我这是感叹好好一个美女,可惜了。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猪头走到谭进身边,用他那双肥乎乎的大手,像捣鸡窝一样揉乱了谭进一头暗褐色的头发,谭进此时游戏里推塔正推到关键处,咬牙切齿:“男不摸头……女不摸腰,懂不懂?”
“你这家夥,也赶紧找个女朋友吧。”为免谭进报复,猪头趁谭进游戏结束前远离了他,撂下了这麽一句话。
这,听起来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谭进默默地想。他谭小爷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怎麽就是没碰上个强悍的姑娘来收了自己。
本来猪头叫了谭进晚上一起去吃火锅的,他脑补了猪头和小迎腻腻歪歪的样子,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因此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可不想当热恋中无脑男女的电灯泡,分分钟被喂狗粮,他可吃不消。
晚上鬼使神差地又来到了极乐酒吧,正是路循驻唱的那家,然而路循没在。舞台上有个人在唱英文歌,谭进觉得,还是路循唱得好听些。
无趣地要离开时,却见门口一个背着吉他的熟悉身影,不过对面还站了个人。
谭进看到路循的对面站了个男人,准确地说,应该是个男孩,比路循矮了半个头,穿着一件格子衬衫。谭进一米八二,路循比他还要高点儿,对面那个男孩大概一米七五的样子。
谭进跟他们隔着段距离,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什麽,不过迎着路灯望过去,男孩脸上好像闪着些许不甘。
路循大概是当过兵的缘故,一向站得很直,现在他背上虽然背了个吉他包,但仍然像棵傲挺的小白杨。
这时,对面那个穿格子衬衫的男孩突然一下子扎到了路循胸前,还抱着他,看着不想松手的样子。
谭进吓了一跳,心中惊叹了一下: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呀不得了。
平时谭进在大多数认识他的人眼中,就是最不着调的那个,现在来看,他比现在的许多小年轻都要保守得多嘛。
谭进本能地看了一下周围,还好现在已经不早,路边人也少,而且酒吧这边,搂搂抱抱什麽的也属正常。
他没走开,却看到路循把那小孩一把从胸前推开了,看起来情节颇为跌宕起伏。心中却猛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路循不会是……同志吧?
其实,这个年代,同志什麽的还是挺常见,谭进上大学的时候宿舍就有个出柜的,他也没觉得那人有啥特别的。但是把路循往同志那个方向想,他又觉得不像。他宿舍的那个,虽然长得也不娘,但是看人眼神总像带着鈎儿,跟路循完全不是一个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