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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第3页)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大一以後,我的学费生活费都得自己挣,与他们再无关系,而他们也不需要我的供养。

*

镜头摇晃,画面里的女孩放下手机,重新坐回到书桌前,伏案写起旁边成堆的试卷,光线也随之黯淡下来,只剩下瘦削的背影,玻璃窗外迟暮的黄昏,还有桌角上被夕阳照到的一本杂志——《凌云》。

我宛如魂魄离体,站在上帝视角看着那些被我丢失的记忆,一张张画面像拼图一样嵌入我的脑海,可我仍然觉得空洞,找不出分毫值得我痛苦的缘由。

不可能是养父母的不再抚养。

记忆中的我,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抚养感到窃喜,也没有因为他们的抚养和他们亲近,也不会因为他们的离开伤心。

相反,我知道我是感谢他们的。

我本来就是他们领养来的,他们养我到成年已经仁至义尽,後面他们生了自己的孩子,我不可避免成为那个累赘。

他们没有将我重新丢弃,供我读书让我无忧生活到成年,已经很好了。

能回忆起来的信息可谓是乏善可陈,只是知道了我是如何从孤儿院到这间屋子,记忆的拼图还有很多黑色尚未填满。

我忽然想起高中的我身上带着青紫的伤,心脏顿时像灌满了水,涨闷带着些酸楚,或许,痛苦是有关学校。

当我试图回忆高中校园,脑海里只有一片深黑的空洞,而我又听到了海潮的声音,一浪一浪翻涌而来,浑身又开始剧烈疼痛起来,每一截骨头都仿佛被敲碎,眼泪瞬间滚落。

屋子里的一切都在泪水中变得扭曲模糊,我捂住胸口,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我的痛苦一定来源于高中。

而我离高中越近,我就越痛苦。

原来本能将被遗忘的记忆定义为黑色是早有预告。

光学中,黑色吸收所有颜色,而未曾想起的记忆,吸收我的一切痛苦。

不过管它现在是何年何月何种颜色,都不重要了。

因为我就没打算活下去。

太疼了,这麽活着,每天承受骨肉被碾碎的疼痛,真的很难熬。

而且也没有意义,再重复一遍痛苦的路根本没有必要。

我抹掉眼泪,擡头看向窗外那一方蓝天,如果万物有灵,我的魂体此时应该已经气势汹汹地飞上天找一个白衣老人叭叭叭理论。

老天爷,你知道我是自愿死亡吗?我如果想要好好活着,又怎麽会去跳楼呢?

诚然,二十多岁的我写下过很多个小说故事的开头:

“我重生了,重生回了高中。”

主角因为被陷害或者各种原因意外死亡,一朝重生後,运用各种信息差和资源逆天改命。

可是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他们不想死,他们有动力啊!

我是【主动】【自愿】选择离开,为什麽还要再让我回来呢?

我孑然一身,对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留恋,根本丶没有!

可惜我没开天眼,就算万物有灵我也没那本事能飞上天叫嚣,而且,这种咆哮心里想想就够了,现实的我就是一团泡水的布,纵使心中有千军万马,面上也只是湿漉漉皱巴巴默不作声的一团。

我走到洗手间,打算洗把脸平复一下。

看得出来,这个阶段的“我”非常的勤劳,洗手池其实已经有些旧了,水龙头里面那一层能看到铁锈,但整个台面都被擦得一尘不染,很干净。

我打开水龙头洗了把脸,洗完混着冰凉的水珠,又用力掐了下自己的脸,企图希望这是临死前的幻觉。

然而真实的凉意和痛感让我最後一层幻想破灭——这一切都是真的,这不是梦。

既然不是梦,那就再死一次吧。

总之,我不要再承受痛苦了。

我这麽想着,就准备出门再去找个荒寂的角落了结。

可在我从洗手间出去,伸手扶上大门把手时。

叮咚——

门铃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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