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预感吧。
也有可能是因为街口监控或许会拍到我和熊健安接头那一幕。
我找了个塑封袋,把纸条放进去了。
我想,如果我进局子了,我也有办法知道熊健安有没有履行承诺。
因为如果那小子给我出版了诗集,那我肯定爆火,什么记者啊、粉丝啊,估计都争着抢着到牢里来看我。
要是他没做到……我就只等他一年,要是他没做到,就告发他,让他陪我一起坐牢。
13号晚上,我看了眼表,晚上十一点五十五分。
我杀了林虹。
你要问我感受?我只能说,很爽!那一瞬间,灵感充满了我的灵魂。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把它写下来。
为了多给我写诗争取点时间,我刻意避开了摄像头——我在那地方都蹲了多久了,街上有点啥,除了扫大街的,就我最清楚。
当然,或许我还想着能逃过牢狱之灾呢。
现在想来,熊健安这小子阴得很。明明他可以再帮我设计一个完美不在场证明嘛!
哼,看来这小子从一开始就不想帮我出版。
估计是嫉妒我的才华吧。
肮脏。
我回到家,废寝忘食地打草稿,终于写了一段出来。
后面的……我灵感又枯竭了。
我在想,要不要再杀一个人?
可惜,警察上门了。
他们来得真快。
虽然我不意外……那么多监控总有一个能拍到我的。
而且,我那么出名,他们不找上我才怪哩。(笑)
不过也好,这样我的诗集就可以早点出版了。
因为熊健安说,只要案子一结,他拿到钱(保险),他就立马帮我搞出版那事。
警察问我的话,我都回答了。
只是隐瞒了两个人,熊健安和陈美。
不过我没想到,我全都招了,结果警察还在查。
这有啥好查的?
我,杀了,林虹。
铁板钉钉的,啥证据都有。
搞不懂,他们为啥还接着查?
现在我知道了。
就是老天爷看不过熊健安那小子瞒天过海!哈哈。
又是我,熊健安。
我找到了那把刀,邓天。
现在来想,我真他妈下了一步臭棋。哪怕是拿钱雇个杀手都比他强。都他妈要进监狱了,还反咬我一口?
呸!
话说回来。
真的,我觉得我这个计划,特完美。
既把陈美拉下水,又解决了林虹,还能拿到一笔钱。
你说我怎么对得起邓天?我怎么对不起他了?就他那种住在地下室里的臭虫,能进牢里呆着,那是他福气!
说起来,他还真蠢,我说几句话,他就愿意帮我杀人,就连我说他一定得坐牢,不然我拿不到钱,这种话,他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