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真的出什麽事,他要怎麽办,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她,他爱她。
他开始後悔,後悔因为怕她的抗拒不敢光明正大地追求。
甚至有些恨自己,为什麽昨晚去伦敦,如果今天早上赶在她出门前回来,是不是就没这回事了?
就这麽继续爬了几十米,终于在尽头找到了盛未夏。
尘土飞扬中,他看到了坐在地上旁边挨着个白人小孩的盛未夏,脸上有灰,身上的衣服脏了,擡起搭在小孩身上的手背上,血呼啦呼的。
她活着。虽然看起来惨兮兮的,但是好好活着。
“盛未夏!”他叫了一声,向她飞快爬过去。
乌彪嗷了一声,没抢过他,耷拉着尾巴跟在後面。
盛未夏慢慢擡起头。
很多年以後,她想起当时的场景,都觉得神奇极了。
那个似乎永远光鲜得体的,淡漠又冷静的男人,此刻眼里像燃了一把火一样狂热,趴在地上狼狈地向她爬过来。
她让乌彪回去叫人帮忙的时候,心里有过非常短暂的一瞬念头,如果喻时在的话,他会过来吗?
也许会,但一定会骂自己多管闲事差点把命搭进去。
但当看到他的时候,她才明白当时自己这个念头,是因为她想见他。
在危难之中,她想见到他。
这个瞬间,她心里忽然有什麽东西破壳而出了,而她这次没打算再把它给掐了。
“你怎麽样?除了手上,还有哪里伤到吗?”他不顾合不合适了,抓起她的手看,“疼吗?”
看她眼神呆呆的不说话,他伸手到她脑後仔细摸了摸,看她脑袋有没有受伤。
盛未夏垂下眼,看着他小心翼翼握着自己手的那只手。
他的手很好看,指甲从来都修剪得干净平整,指节修长,收到腕骨的线条流畅又充满力量。
腕骨那里突着青筋,非常……性感,让人忍不住联想,某种时刻,他的手用力的时候是不是会更好看。
她一直都喜欢看他的手,每一处都长在她的性癖上。
盛未夏擡起那只手,把他沾到了灰的手背,贴在自己脸上。
然後——蹭了蹭。
两人从认识至今,除了那一次戴围巾,从来没发生过肢体的直接接触,喻时整个人僵住,看着她温柔地贴着自己手背。
若不是身後的乌彪不停拱着他後背想挤进来,他会以为现在是幻觉!
人遇到事的时候会特别脆弱,喻时想。
他深吸了口气,将她揽到怀里轻轻抱了下,安慰道:“没事了。告诉我,那里伤了?”
盛未夏顺着动作靠在他肩上,指了指自己有脚的脚踝:“脚扭了,要不我就自己出去了。”
“对不起,我看看。”他自动忽略了旁边碍眼的白人小孩,脱了她鞋袜,看到脚踝果然肿了一圈,眉头皱起,“忍着点。”
他迅速又利落地摸了一遍,确认骨头没事,应该只是伤了软组织。
环境很糟糕,但她靠在他怀里。
喻时有一种即便今天是世界末日也足够了的感觉。
“你怎麽不问我为什麽在这里?”
“还能是什麽原因?”他嫌弃地指着旁边的小孩。
重新给她穿好鞋袜後,喻时看了一下此处的情况,以他对力学的掌握,认为这里并不安全,“我去把路上的障碍搬走一些,尽快出去。”
如果不出去,只能等救援队进来,还不知何年马月。
他对英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效率并不乐观。
他搬走这个“洞”前面拦路的几段断梁,一边处理,一边上下检查,找出了一条最短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