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门原路沿着水榭中的路回到里面,阿九迎上来:“盛小姐,我送您回去。”
“不用了,你忙你的,我可以自己叫车。”盛未夏看得出来,喻时刚在里面跟别人谈业务,人家显然挺忙的,左膀右臂自然也不可能闲着。
而且刚已经跟他说清楚,自觉不该再让人送。
阿九分明地看到她来时提在手上的袋子,这会儿没了。
心里暗道一声不妙,便只坚持道:“这一片没办法叫到车,这样,我找人送您。”
盛未夏便没再推辞。
阿九安排完,推开那道花厅掩门,走到水榭前敲了敲:“老大,是我。”
“进来。”喻时的声音透着更重的疲色。
他进了门,看到东西果然在茶台边。
“盛小姐回去了。”
“嗯。”
阿九观察着这会儿坐在窗前提笔写字的青年,看不出他的情绪,便试探着问:“要不要休息会儿,晚上还有事,咱们明天动身回京市。”
喻时没有说话,写完最後一笔,才擡头问:“她说,叫我别对她这麽好。什麽意思?”
阿九心里暗暗叫苦,他以为上次暗示得够明白了,这位爷还没开窍。
他心一横,索性直说:“老大,你是不是喜欢盛小姐?”
“喜欢?”
喻时的世界里,有谋划,有算计,有较量,唯独没有“喜欢”这种陌生的东西。
他甚至没有对食物和物品的偏爱——除了对乌彪,它更像不会开口的夥伴,因而不同。
阿九对他的困惑心里了然,毕竟这麽多年了,也是铁树开花头一遭。
他补充道:“不是对乌彪那种喜欢,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
喻时思考了一会儿,最後平静地说:“不知道。”
他放下笔,往後靠去,露困惑的表情,“你怎麽看?”
刚才盛未夏的当面提问,让他心里感觉很古怪,他想了一圈,承认自己对这姑娘的确很不同,或许是因为乌彪——这狗带有狼的基因,非常认主,这麽多年只认他,如今多了一个盛未夏。
而他现在约莫有八成把握,她就是那个很多年前,用青蒿救过乌彪的人。
阿九从没跟他推心置腹地聊这麽陌生的话题,他当然是有过对象的,可让他用自己当年的混账糊涂事来当例子,有点不像话。
他前後捋了一下,开始掰手指:“上次顾家的派对,您是为了盛小姐去的,修理盛大年是为了给她出气,然後您强迫书兰小姐请盛小姐到家里吃饭,给她介绍马小姐和罗小姐认识,用乌彪当幌子跟她散步,巴巴地从老宅那里把老爷子最喜欢的点心抢来,给盛小姐路上吃,用的还是您母亲当年最喜欢的餐具,平时书兰小姐想碰都不给碰的,还有,这里本来是您从不亮在别人面前的私宅,这会儿她也来过了……”
“这要不是喜欢,那什麽叫喜欢?”
喻时的眉头随着阿九的列举皱起,最後振聋发聩的问题出口,眉头已经皱出了个川字。
竟然如此。
他心中的答案渐渐清晰地浮现出来。
好半天,喻时平静的声音响起:“帮我约一下容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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