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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小就很聪明,他喜欢谜语,喜欢出谜语,解开谜语,那会让他觉得自己的智慧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然而其他人似乎并不这么觉得
那些人只会说:“嘿!尼格玛你这个怪胎!别玩你那些烂谜语了!”所以尼格玛一直觉得自己活在一个充满了傻子的世界。那些人连自己的谜语都猜不出来,却洋洋得意,抱团聚集在一起。
尼格玛能快速解出数学题,当他在课堂上用更简便的方法做出题目,老师只会严厉地说他:“别在那儿炫耀了,尼格玛,就用我教的方法!”然后所有人都会窃窃嘲笑他。
当他上六年级时,班上的同学流行玩智力环,他们绞尽脑汁试图解开那串连在一起的铁环。尼格玛凑上去,说:“我五分钟就能解开!”然后他就当着那群人的面,用不到三分钟解开了智力环。
他举起解开的铁环,得意洋洋地看着同学们。
“滚开,尼格玛,谁让你来了?”那群人怒气冲冲地说,劈手夺回了那个智力环。
他问父母,为什么那些人总是不承认自己的方法又好又快,父母说:“因为你是个白痴,爱德华!总是这样能让你显得很聪明吗?”
后来他上了哥谭大学,也并没有觉得身边的人变聪明了。那些人有的只是来混学历的富二代,有的则是只会按照课本照本宣科。就这样,他毕业了,找了份工作。
与其说是每个影片主人公失意时候都会下雨烘托气氛,不如说是人类自我意识过剩,以为雨天是在烘托自己的情绪。人们心情差的时候说说雨天衬托自己阴沉的心情,心情好的时候说不定又感觉雨水真是天降甘霖。
你看,说不定会有人觉得雨天正适合来一个《雨中曲》呢?
但当时的尼格玛看上去更像个雨夜杀|人狂。他一头黑发凌乱,眼镜戴着有点歪,黑眼圈挂在苍白的皮肤上,狼狈又奇怪。
他认为一切都糟透了,该死的哥谭,该死的老板,该死的无聊的人类。
该死的雨天。
他捧着自己的箱子,心里想着要是哥谭被雨水淹没了似乎还挺不错的。
没错,他被老板开除了。连着装自己物品的纸箱一起,被赶出了公司。
“嘿!尼格玛!别耍你那些小聪明了!”老板和同事们这样说。
那一刻,他意识到,事情从未改变过,Thingsneverge。
他幻想着雨水倒灌,将街道和行人全部淹没,到时候水会没过人的腰腹,远处的灯光也不能再如此闪烁,而会像死人的双眼一样黯淡。
抱着纸箱,尼格玛的大衣被雨水淋湿,他瘦高的身影在街边的橱窗中晃动像根枯草。他躲到一处房檐下,蜷缩着肩膀。
真他X的冷,他在内心骂道,见鬼的哥谭!这个该死的“愚人村”!
有人在他旁边停下了。那人带着伞,但仍旧被雨水打湿了肩头。那是个身材高大修长的男性,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羊绒风衣,肩膀处有细小的水珠。
这人有着非常好看的侧脸,他收起伞,钢蓝色的眼睛正凝望着天空落下的雨水。
两个人沉默地在屋檐下等待雨势减小。
尼格玛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那个谜语,他就是突然对旁边的人说:“我是上天所派的军队,将扫清尘世的污垢,我的名讳是?”
“雨”,那人语气平静的地回应道,转过头看向尼格玛。这时尼格玛才看见这人英俊的脸左半边有着三道显眼的伤痕。
尼格玛讨厌那些身材健美长相英俊的男人,这种人往往脑中无物,却被人群追捧,洋洋得意。而此时尼格玛心中往日会产生的那种嫉恨却完全消失,他完全好奇于眼前的人。
他是谁,他为什么脸上会有伤痕,他为什么要回答自己这个陌生人的谜语?
我是说——他完全可以不回答的,不是吗?
尼格玛看着旁边的人,这人神色是如此漠然,那是他从来没见过的。常有人说尼格玛听不懂别人说话,情商低,不会看人眼色。实际上,只要尼格玛愿意把人看进眼里,他聪明的大脑能分析出很多东西。
他见过许多人,有的人脸上写着贪婪、有的人脸上写着麻木、有的人写着野心、有的人写着绝望。
有人哀痛、有人快乐、有人幸福。
而眼前这个男人的脸上,尼格玛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情感——又或者只是虚无nothing。
那人的眼睛像是藏着谜雾,全是尼格玛所无法理解的东西。这简直
太有趣了!!!
尼格玛没办法抗拒谜语,他天生就喜欢解谜,越难的谜题才越能显示出他的惊世智慧。
于是难以自制地,尼格玛对那人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从华盛顿·欧文的《大杂烩》到哥谭日报的新闻有语法错误,从街头开了家蓝纹奶酪店到哥谭的失业率都是由煞笔资|本家导致的。
那人一直也不说话,只是默默站在尼格玛旁边。那双迷蒙的眼睛遥望着雨幕。
钢蓝色的、沉默的眼睛。
天空逐渐转变为更加深沉的黑色,而雨也变小了,尼格玛意识到,哦,是时候可以离开了。
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是其实又没什么可说的。他看着旁边那个人拿起伞,准备离开。
黑色的风衣衣摆被风刮得微微飘动,那人走到零星的细雨之中,也没撑开伞。正当尼格玛以为那人就要这么走开时。
那人却看向尼格玛,给他了一张名片,“如果你感觉自己真的有才能的话,就去韦恩集团吧,你会有一份工作。”
“爱德华·尼格玛先生。”
尼格玛听到自己的名字被这人以一种轻柔含糊的语调念出,不由得浑身一激灵。
随即他意识到,自己抱着的纸箱文件被风翻开了一角,那里有自己的签名。
尼格玛接过那张名片,那张名片上写的是“托马斯·韦恩”。
后来他试探着去了韦恩集团,通过了测试,入职了韦恩集团。他也知道了托马斯·韦恩的所有事情,包括他11岁时父母双亡,以那么小的年纪却支撑起了韦恩集团。
果然托马斯韦恩是个聪明人,所以才能欣赏自己的才华!他真是太有眼光了!
虽然进了韦恩集团后,尼格玛的生活比之前要好多了,他在研发部,甚至还能凭借自己的脑瓜子获得优秀员工。然而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对,他觉得生活应该更“有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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