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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只要他乖乖听话,我就让人带他去包扎。
结果呢?半路想跑。
跑了没跑成,那我剁他两个大拇指,不过分吧?
混江湖,讲的就是信用。
我靓仔胜既然说了要钱不要命,就绝不会多动你一根手指头。
但你要真喜欢折腾,那咱就慢慢来——先给你脸上添几道纪念品,再把你变成太监。
要是还能忍?那我让十三妹从钵兰街叫几个姑娘过来,围着你跳舞,喊:洪兴龙头蒋先生没卵用!
你能忍到那时候,算我输,钱我不要了,认栽。”
大佬b和陈浩南听得头皮麻。
靓仔胜不是狠人,他是疯魔!
比起靓坤,他更像一头披着人皮的野兽!
“蒋先生,咱们已经输了,何必临死前还遭这份罪?”
大佬b低声劝道。
要钱,给就是了。
“大佬b,你这话我爱听。”
高志胜叹了口气,带着几分惋惜,“可惜啊,你是蒋天生的心腹,忠心耿耿,所以我非杀不可。
但我敬你是条汉子,答应你,绝不碰你家里人一根汗毛。
放心,我表哥靓坤那边,我也能说得通。”
“谢了。”
大佬b望着他,眼神里多了几分释然。
不管这话能不能兑现,至少死前能安心闭眼。
“至于你,陈浩南……”
高志胜转头看向他,嘴角微扬,“我答应过山鸡和大天二,留你一命。
可你现在跟他们反目成仇,我也没必要为你守诺。
不过肥佬黎的养女是我女人,她会亲手送你上路。
她要是没能一刀毙命,我也绝不补手——往后是生是死,全看你自己的造化。”
陈浩南垂下眼,沉默不语。
片刻后,他抬起头,声音沙哑:“谢谢你。”
“靓仔胜!”
这一刻,他彻底服了。
心里的怨恨、不甘,全都散了。
出来混,终究是要还的。
生死由命,不再挣扎。
高志胜再次盯住蒋天生,淡淡问道:“选吧,拿钱,还是先尝尝阉人的滋味?”
“我……我给。”
蒋天生颤抖着说出藏钱的四个隐秘地点。
高志胜听完,收起短刀,竖起大拇指:“四个窝点全在东兴地盘上,不在洪兴半步,蒋先生真是高明啊。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招玩得漂亮。”
谁能想到,堂堂洪兴龙头,把家底全埋在敌营?
这一手灯下黑,实在狠辣!
他随即叫人替蒋天生包扎伤口,自己则带着封于修,直奔其中一处密库——
港岛元朗,东兴五虎乌鸦的地盘。
消息传得飞快:洪兴红棍靓仔胜率数百手下,突入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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